新城二实小“指导学生自学先进教师”评比办法(试行)

作者:黄老师时间:2011-09-02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

各教研组:

为深入贯彻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执行“三项规定”,落实“五个严格”,保证一小时运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学“六认真”工作,增强教师指导学生课内外自主探索、自主研究的能力,提高教师培养学生养成科学自学方法的水平,并形成一定的特色,学校决定每年一次开展“指导学生自学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二、评选标准

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执行“三项规定”,落实“五个严格”,保证一小时运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教学“六认真”工作成绩突出,特别在指导学生自学的过程中能做到“四有”:有计划、有措施、有创新、有实效。

三、评选方法

1.各教研组按本校教师人数10%的比例评选校级“指导学生自学先进教师”。

2.所有推荐教师需填写申报表一份、按评分表内容与要求撰写个人专题总结一份,教研组填写评分表一份。

新城二实小“指导学生自学先进教师”评分表

姓名___________学科____________任教班级__________

项目

内容

分值

有计划

在学期教学计划中体现指导

5

在备课中体现指导的计划性

5

有措施

指导学生预习的措施

10

指导学生反思、总结的措施

10

指导学生掌握自学方法的措施

10

有创新

教学方法科学、有效

10

教学有特色、有创意

10

不加班加点,作业量适中,学习效果好

10

有实效

学校对指导学生自学效果的评价

10

学生对教师指导效果的评价

10

家长对指导学生自学效果的评价

10

总分

“指导学生自学先进教师”申报表

姓 名

任教班级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科

职称

教研组意见

学校

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