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 浪 新 城 第 二 实 验 小 学
电 教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1、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核对帐物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使用、专人保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做好保养工作。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 凡属正常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后按正常程序进行。
9、 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 管理人员要定期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须的设备。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