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校务公开通报制度

作者:黄老师时间:2010-09-01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

校务公开是新时期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更好地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起建立“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

校务公开工作通报分为决策前通报和执行情况通报。校务公开工作通报范围分为行政会议通报、党内(组织生活会)通报、党外人士通报、教工大会通报、网上通报、公开栏通报等。通报内容按校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校务公开的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部门:

1、向学生公开的内容:

(1)各类推荐、评优等。(教导处、大队部)

(2)学校的重大运动、重大事件等。(校长室、教导处)

(3)其他应向学生公开的内容。

2、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和措施。(校长室)

(2)学校各项重大活动。(校长室)

(3)招生、办班等。(教导处)

(4)社会捐资助学情况。(校长室)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3、向学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和工作措施。(校长室)

(2)学校各项重要决策、重要改革和重要活动方案及实际情况。(校长室)

(3)学校基建、维修、设备添置项目的执行情况。(总务处)

(4)教职工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校长室)

(5)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校长室)

(6)学校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校长室)

(7)学校教工大会议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工会、教代会)

(8)其他应向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的形式:

行政会通报。每两周一次,学校重要工作决策前后组织行政干部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以帮助校务会议形成正确的决定。

党内通报。一般在涉及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意向时事前进行,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也有重大工作执行中的情况通报,取得党员的一致认识以有利于学校工作开展。党内通报是不定期的,大都是在组织生活会上同时进行。

党外人士通报。在涉及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意向时、在决定学校发展方向时,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反馈和建议。

教工大会通报。一般每学期通报1-2次,特别是学期开始、结束时段,遇有教代会召开,学校有重大工作变动等,必在教工大会上向全体教工通报,有的内容还要分组讨论,听取教工意见。如涉及教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工作分配方案,教师福利,经费使用等等。

网上通报:通过学校网页和现代化通讯工具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校务。

公开栏通报:在学校设立校物务公开栏,及时通报学校校务。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

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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