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卫处保安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及时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保安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保安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保安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4、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内。
5、保安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命报送单位或个人、只要内容及接收时间。
6、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马上向校领导、总务报告或直接打110报警。
7、保安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做到一小时一次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