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时间:2018-05-10来源: 点击:

    1、学校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学校要主动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的活动,并纳入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与学校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学校要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和因病缺课的登记等工作。

5、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工作,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学校要加强内部自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学校制订的岗位责任制原则强化各岗位责任,并责任到人,学校保健室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6、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1)校长是学校信息传报的责任人。

2)明确报告范围、途径及要求。

3)明确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程序。

7、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预案制度。

8、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

9、学校卫生保健教师的职责是认真履行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监测师生健康情况,施行食品卫生监督。上报疫情,配合流行病调查。

10、因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原因而造成重大事件,一经查明原因,对相应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若情况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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