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落实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调查对象
1.调查对象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
2.选择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3.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尽快发布到相关网站。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尽快在校园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内容见附件)。
2.加大宣传力度。公告要发布在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首页,公告内容保留到9月23日。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2023年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
姑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2023年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
根据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署,现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姑苏区参与调查对象主要为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请您扫描下图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
江苏省设区市教育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苏州市)
(苏州市:2023-9-18 00:00:00 ~ 2023-9-22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