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班主任评优制度

作者:黄老师时间:2010-09-04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

2、努力学习,勤于实践,注重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

3、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

4、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过表彰奖励。

5、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二、优秀班主任主评选方案

1、班主任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方可获得评优资格。每学期评选一次。

2、学期班主任得分=月考总分*月数+加分

3、学校按低、中、高年级段划分,每年段评选比例为30%。

三、关于加分

1、学科成绩加分

在期末统考中、语、数、英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达班级平均分,加2分,超过1分加1分(最多加3分)。

2、班主任本人加分

班主任积极撰写有关班级管理及德育方面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评比中获奖,市级2分,区级1分。

所带班级在学校五项评比及各类专项表彰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可以另酌情加1-3分。

3、学生加分

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市级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区级1分,市级2分,省、国家级3分。

四、补充说明

1、优秀班主任评选先看基本分,基本分相同,则看加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优:

(1)乱收费,查实者。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学校负面影响的。

(3)班主任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影响较大,查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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