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五个规定”及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保证一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学校特进行具体部署。
1、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上足各类学科。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规定作息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为8:20,下午静校时间为4:00(春夏季,冬季下午提前15分钟静校)。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妥善安排中午和下午第三节课后的学生活动。由于我校大部分学生在学校就餐,因此,必须做好中午(12:00—1:00)一时间段的学生管理工作,具体做法:①安排值班教师进班;②活动内容为做值日、午休、自习;③严禁教师在中午这一时间段集体上课。
对每天下午第三课后的安排,根据上级规定,结合阳光体育活动,学校对各年级作如下要求:①各年级分周安排,每周活动安排在周一发到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生公布。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成立各种艺术类、体育类、科技(劳技)类的兴趣小组,有计划地开展兴趣小组活动。③各班成立若干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制订活动计划,落实活动时间,确定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小组活动,并将教师参与该项活动情况,纳入教师学期综合考核。④学校德育处、大队部结合上级要求,利用该时间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含基地活动、团队活动等)。⑤学校开放图书馆、体育馆、舞蹈房、少先队活动室及机房。⑥学校在原有兴趣小组、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整合,由学校大队部负责牵头,成立学生社团。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坚持学生就近入学,按照常态编班,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节假日集体补课。教务处相应地制定了课务调换制度,“六认真”检查制度,教学常规要求,教研组考核细则等。
5、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的言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重温学校誓言,建立师德考核制度和领导小组。加强教学工作管理,使教师明确教学要求,确立适当的教学目标,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